渝府办发〔2021〕4号
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重庆市市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认定和管理办法(修订)》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1年1月16日
(此件公开发布)
重庆市市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认定和管理办法(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市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以下简称市级高新区)的认定和管理,促进市级高新区高质量发展,依据《国务院关于促进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20〕7号)、《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暂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