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办法
江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办法
入库时间:2009-02-12|字体:| 下载收藏 语音播报
  来源:国资数据中心
(2001年12月22日江西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过2010年9月17日江西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一次修正2018年7月27日江西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第二次修正)

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会计核算

第三章会计监督

第四章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

第五章法律责任

第六章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以下简称《会计法》),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以下统称单位)办理会计事务,必须依照《会计法》和本办法。

第三条会计机构、会计人员依照《会计 ……
继续阅读(剩余:92.54%)
请登录后识别阅读权限!

扫码在手机上打开本文
DN:N01492720230912N
© 2003-2024 国资数据中心  版权所有   未经许可,均不得转载有    网安备5101900200169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