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
入库时间:2020-08-07|字体:| 下载收藏 语音播报
  来源:国资数据中心
福建省人民政府令第214号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已经2020年7月28日福建省人民政府第62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代省长王宁

2020年8月7日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

为了维护法制统一,对不符合《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和野生动物保护相关法律法规的省政府规章进行清理。经清理,福建省人民政府决定对以下3件规章予以废止,2件规章的部分条款予以修改:

一、废止3件省人民政府规章

(一)《福建省组织机构代码管理办法》(福建省人民政府第45号令)

(二)《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管理办法》(福建省人民政府第160号令)

(三)《福建省野生药材资源保护管理实施细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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