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人民政府令第225号
《福建省标准化管理办法》已经2022年2月24日省人民政府第104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2年5月1日起施行。
省长赵龙
2022年3月14日
福建省标准化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标准化工作,提升产品和服务质量,引领、促进科技进步和技术创新,提高治理效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标准的制定、实施及其监督管理与服务等活动,适用本办法。法律、法规和国务院决定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本办法所称的标准(含标准样品),是指农业、工业、服务业、社会事业等领域需要统一的技术要求。标准包括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