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国资发〔2020〕6号
各省属企业、委直属单位:
《浙江省省属企业资金信用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已经省国资委主任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中如有问题,请及时与我委联系。
浙江省国资委
2020年6月29日
浙江省省属企业资金信用监督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省属企业资金信用管理,提高资源配置效率,促进企业高质量发展,防范化解重大资金信用风险,根据《企业国有资产法》《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等国家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省属企业(以下简称企业),是指浙江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省国资委)履行出资人职责的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以下简称集团本级),及其出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