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年度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集成电路企业清单制定工作有关要求的通知
关于2023年度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集成电路企业清单制定工作有关要求的通知
入库时间:2023-08-30|字体:| 下载收藏 语音播报
  来源:国资数据中心
工信部联电子函〔2023〕22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局),国家税务总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税务局: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集成电路企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通知》(财税〔2023〕17号)有关规定,为做好2023年度享受加计抵减政策的集成电路企业清单制定工作,现将管理方式、享受政策的企业条件通知如下:

一、本通知所称清单是指财税〔2023〕17号中提及的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集成电路设计、生产、封测、装备、材料企业清单。

二、申请列入清单的企业应于2023年9月1日至9月20日在信息填报系统(https://ic-tax.ccidthinktank.com/)中提交申请,并生成纸 ……
继续阅读(剩余:77.19%)
请登录后识别阅读权限!

扫码在手机上打开本文
DN:N14403420230901N
© 2003-2024 国资数据中心  版权所有   未经许可,均不得转载有    网安备5101900200169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