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鄂国资法规〔2023〕38号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国资委,机关各处室:
为完善构建国资监管大格局工作机制,切实履行好指导监督职责,经省政府国资委党委会研究同意,现将《湖北省市州国资监管工作评估评价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机关各有关处室要根据职责分工,围绕评估评价重点内容,强化服务意识,加强业务指导,不断提升指导监督实效;各市州国资委要以年度评估评价为契机,加大工作力度,形成攻坚合力,营造比学赶超、奋勇争先的良好氛围,推动国资大格局各项工作取得新的成效。。
省政府国资委
2023年7月3日
湖北省市州国资监管工作评估评价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