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质监〔2017〕334号
各设区市质监局,福州市、平潭综合实验区市场监管局: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指导意见》和国务院《质量发展纲要(2011-2020年)》,全面推进质量强省建设,进一步强化企业对质量工作的主体责任意识,推动全省企业质量管理水平的提升,根据质检总局的要求,省质监局对2014年出台的《福建省企业首席质量官管理办法(试行)》进行修订,现将修订后的《福建省企业首席质量官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福建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2017年12月1日
(此件主动公开)
福建省企业首席质量官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指导意见》和国务院《质量发展纲要(20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