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政办字〔2019〕143号
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呼和浩特市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
各旗、县、区人民政府,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各有关部门: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呼和浩特市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实施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12月19日
(此件公开发布)
呼和浩特市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实施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推进我市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工作,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的指导意见》(厅字〔2019〕19号)、《内蒙古自治区国资委党委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国有企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