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国资监督字[2020]43号
各出资监管企业,委内各处室:
《关于加强江西省国资委出资监管企业内部控制体系建设与监督工作的实施意见》和《国资监管提示函工作规则》、《国资监管通报工作规则》已经省国资委第5次主任办公会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加强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和建立国资监管提示函、通报工作制度,是建立以管资本为主的国有资产监管体制,打造事前制度规范、事中跟踪监控、事后监督问责工作链条的具体举措。各出资监管企业要高度重视,强化主体责任,认真做好相关工作,进一步提升合规管理水平和抗风险能力,实现高质量跨越式发展。
江西省国资委
2020年4月30日
关于加强江西省国资委出资监管企业内部控制体系建设与监督工作的实施意见
完善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