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政办发〔2020〕11号
市直及驻张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推动国有企业加快健全完善现代企业制度,构建市场化劳动用工和收入分配机制,增强企业创新力、活力和竞争力,根据省人民政府《关于改革国有企业工资决定机制的实施意见》(湘政发〔2018〕32号)、国务院国资委《关于进一步深化中央企业劳动用工和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国资发分配〔2016〕102号)和省国资委《关于印发〈关于深化省属监管企业劳动用工和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的通知》(湘国资〔2017〕359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就深化市属国有企业内部人事、劳动、分配三项制度改革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改革目标和基本原则
(一)改革目标。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与企业功能定位相配套的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