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国资统财[2005]358号
各省属企业,各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
为加强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了解掌握企业国有资产营运、财务状况等情况,根据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企业国有资产统计报告办法》(国务院国资委令第4号)及国家财务会计制度的有关规定,我委制定了《云南省企业国有资产统计报告实施细则》。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中有何问题请及时与我委联系。
二〇〇五年十月三十一日
云南省企业国有资产统计报告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了解掌握企业国有资产营运、财务状况等情况,根据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务院国资委)《企业国有资产统计报告办法》(国务院国资委令第4号)及国家有关财务会计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