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国资委〔2006〕474号
各直管企业:
按照《企业国有资产评估管理暂行办法》(国资委令第12号)和《国有资产评估项目抽查办法》(财企〔2001〕803号),8月24日至9月22日,我委对2006年1—7月直管企业资产评估项目进行了抽查。抽查情况表明,大部分直管企业能够按照国家及深圳市的相关政策规定,认真办理资产评估项目审批和备案,但是有少部分企业在评估管理制度建设、评估项目备案的审核等方面仍存在一些问题,为进一步规范评估项目备案管理,加强资产评估管理工作,现就相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加强评估管理制度建设。
直管企业应根据国家和深圳市有关资产评估管理的规定,制定本企业资产评估管理的制度和流程,规范本公司及所属企业资产评估管理业务。要切实落实产权管理业务专管员制度,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