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国资通法规〔2020〕27号
各监管企业,各市(州)国资监管机构:
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改革国有资本授权经营体制方案的通知》(国发〔2019〕9号)和《关于印发〈国务院国资委关于以管资本为主加快国有资产监管职能转变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国资发法规〔2019〕114号)精神,为加快国资监管机构实现从管企业向管资本转变,更好履行出资人职责,结合《公司法》《企业国有资产法》《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的出资人(股东)职责,进一步加大授权放权力度,切实增强企业微观主体活力,我委制定了《贵州省国资委授权放权清单(2020版)》(以下简称《清单》),现印发给你们,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分类开展授权放权
《清单》结合企业的功能定位、治理能力、管理水平等企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