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国资委 山东省财政厅 中国证监会山东监管局
关于印发《山东省属国有企业员工持股试点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
鲁国资〔2016〕4号
各市国资监管机构、各省属国有企业:
根据国务院国资委《关于国有控股混合所有制企业开展员工持股试点的意见》(国资发改革〔2016〕133号)和《关于地方国有企业开展员工持股试点有关事项的通知》(国资厅改〔2016〕564号)精神,经省政府同意,我委牵头制定了《山东省属国有企业员工持股试点工作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各市国资监管机构组织所监管企业开展员工持股试点,参照本文件执行。
山东省国资委 山东省财政厅 中国证监会山东监管局
2016年12月29日
山东省属国有企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