琼国资法〔2020〕124号
委机关各处室、各省属企业:
为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落实以管资本为主和进一步简政放权的要求,推进依法监管,我委对2003年—2019年期间公布实施的国资监管重要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现决定废止和宣布失效一批规范性文件,凡列入废止和宣布失效目录的规范性文件,自公布之日起不再适用。
附件:
1.废止规范性文件目录
2.宣布失效规范性文件目录
海南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020年11月5日
附件1
废止规范性文件目录
1.海南省国有资产评估项目抽查暂行办法(琼国资产权〔2004〕6号)
2.海南省国资委评估专家鉴证工作规则(琼国资产权〔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