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财规[2018]1号
市各有关单位:
为了加强苏州市市级国有文化企业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和《江苏省文化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法》(苏政办发〔2009〕114号)、《关于推动国有文化企业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实现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统一的实施意见》(苏办发〔2016〕2号)等规定,我们制定了《苏州市市级国有文化企业重大事项管理实施办法》,现印发如下,请市各有关单位认真贯彻实施。
附件:苏州市市级国有文化企业重大事项管理实施办法
中共苏州市委宣传部
苏州市财政局
2018年9月13日
附件
苏州市市级国有文化企业重大事项管理实施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依法履行出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