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4月1日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令第14号公布根据2021年8月20日《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政府规章的决定》修正)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涉及国家安全事项建设项目的管理工作,维护国家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和国务院有关决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自治区行政区域内涉及国家安全事项建设项目的审批和监督管理活动,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涉及国家安全事项建设项目,是指位于自治区国家安全控制区域内的有关建设项目。
本办法所称国家安全控制区域,是指为了保护重要国家机关、军事设施、国防科研和军工企业的安全,由国家安全机关根据有关标准、程序和管理办法,会同发展改革、自然资源、国家保密等行政主管部门以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