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7年12月3日宁政发〔1997〕120号公布根据2010年11月4日《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修改部分自治区人民政府规章的决定》第一次修正根据2011年11月1日《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自治区政府规章的决定》第二次修正根据2017年10月9日《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政府规章的决定》第三次修正)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征(包括划拨,下同)地管理,及时为各项建设事业提供土地,促进经济发展,稳定社会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宁夏回族自治区土地管理条例》及国家有关规定,结合自治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统一征地是指国家为了保障经济文化、国防建设以及兴办社会公共事业需用土地时,由代表国家行使土地管理职能的部门依法将集体所有的土地有偿转为国有或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