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1月30日重庆市人民政府令第339号公布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充分发挥政府投资作用,提高政府投资效益,规范政府投资行为,加强政府投资管理,激发社会投资活力,根据《政府投资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使用市级预算、区县级预算安排的资金进行政府投资及其相关管理活动,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政府投资资金应当投向市场不能有效配置资源的社会公益服务、公共基础设施、农业农村、生态环境保护、重大科技进步、社会管理、国家安全等公共领域的项目,以非经营性项目为主。
本市完善有关政策措施,发挥政府投资资金的引导和带动作用,鼓励社会资金投向前款规定的领域。
本市建立政府投资范围定期评估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