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1月24日六届海南省人民政府第30次常务会议通过2014年11月28日海南省人民政府令第255号公布自2015年1月1日起施行)
第一条为了加强节能监察工作,规范节能监察行为,提升节能监察效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节能监察,是指对能源生产、经营、使用单位(以下简称被监察单位)执行节能法律、法规、规章和节能标准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违法、违规用能行为依法予以制止和查处的行为。
第三条节能监察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原则。
第四条省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是本省节能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省节能监察的指导、监督、协调和管理工作;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节能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