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人民政府令
第156号
《深圳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已经市政府四届三十七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发布,自2006年9月1日起施行。
市长许宗衡
二〇〇六年八月三日
深圳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
(2006年7月27日深圳市人民政府四届三十七次常务会议通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我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增强政府工作的透明度,推进依法行政,提高行政效能,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市各级人民政府及其工作部门,以及法律、法规授权或受行政机关委托履行行政管理职责的组织(以下简称信息公开责任单位)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适用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政府信息公开是指信息公开责任单位依照规定程序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