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人民政府令
第208号
《深圳市行政监督工作规定》已经市政府四届一四一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发布,自2009年11月1日起施行。
代市长王荣
二○○九年九月三日
深圳市行政监督工作规定
(2009年9月3日深圳市人民政府四届一四一次常务会议通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对行政行为的监督,协调行政监督工作,加强对行政权力的约束,提高行政执行力,推动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本市市、区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以及市、区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以下简称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行政监督,是指政府内部行政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