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碳排放权交易管理办法
深圳市碳排放权交易管理办法
入库时间:2022-05-29|字体:| 下载收藏 语音播报
  来源:国资数据中心
深圳市人民政府令(第343号)

《深圳市碳排放权交易管理办法》已于2022年5月19日经深圳市人民政府七届四十二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2年7月1日起施行。

市长覃伟中

2022年5月29日

深圳市碳排放权交易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实现城市碳排放达峰和碳中和愿景,建立健全碳排放权交易市场,根据《深圳经济特区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等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碳排放权交易及其监督管理。

纳入全国碳排放权交易管理的排放单位,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条碳排放权交易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原则,坚持碳排放控制与经济发展阶段相适应。

第四条市人民政府统一领 ……
继续阅读(剩余:95.14%)
请登录后识别阅读权限!

扫码在手机上打开本文
DN:N08242720230530N
© 2003-2024 国资数据中心  版权所有   未经许可,均不得转载有    网安备5101900200169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