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5月17日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237号公布自2017年7月1日起施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食品相关产品生产加工的监督管理,提高产品质量,明确产品质量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食品相关产品,是指用于直接接触食品的包装材料、容器、洗涤剂、消毒剂和用于食品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等。
本办法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食品相关产品的生产加工活动和监督管理。
第三条食品相关产品生产企业是产品质量安全第一责任人,对其生产的食品相关产品质量安全负责。
食品相关产品生产企业应当依照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标准从事食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