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1年5月18日长沙市人民政府发布 2002年4月8日长沙市人民政府令第70号第一次修正 2010年11月30日长沙市人民政府令第109号第二次修正 2019年9月16日长沙市人民政府令第139号第三次修正)
第一条为规范技术产权交易活动,促进技术与资本结合,实现科技产业化,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在本市从事技术产权交易活动,应当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的技术产权,主要是指科技成果和以科技成果投资、风险投资等所形成的产权。
第四条 鼓励在市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技术产权交易所进行技术产权交易活动,并享受有关专业、中介服务。鼓励技术产权交易活动当事人到法定技术产权交易登记机构进行登记,未申请登记和未予登记的不得享受国家促进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