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2月31日湖北省人民政府令第378号公布自2014年12月31日起施行)
根据国务院转变政府职能的工作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整改要求,2014年12月22日,省政府第51次常务会议对截至2014年3月31日的现行有效的规章清理结果进行了研究,会议决定:
一、下列规章继续有效(共187部):
1、《湖北省罚没收入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8号)
2、《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细则》(省政府令第18号)
3、《湖北省处理土地权属争议暂行办法》(省政府令第27号)
4、《湖北省地名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8号)
5、《湖北省盐业管理实施办法》(省政府令第29号)
6、《湖北省河道管理实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