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1月21日湖北省人民政府令第396号公布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社会保险基金监督管理,保障社会保险基金安全、有效运行,维护社会保险参保人员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社会保险基金监督工作,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社会保险基金,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工伤保险基金、失业保险基金和生育保险基金,以及按照国家和省规定纳入社会保险制度体系的其他社会保险基金。
第三条社会保险基金监督,是指对社会保险基金收支、管理和投资运营进行监督,包括下列事项:
(一)社会保险基金财务、会计制度执行情况;
(二)社会保险基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