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4月30日郑州市人民政府令第190号发布2018年10月12日郑州市人民政府令第229号第一次修正2020年1月17日郑州市人民政府令第237号第二次修正)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合理确定建设工程造价,规范造价计价行为,维护建设工程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河南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建设工程造价计价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均应遵守本规定。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建设工程造价,是指建设工程从筹建到竣工交付使用所需的全部建设费用。
本规定所称建设工程造价计价,是指按照国家、省规定的计价依据和计价办法编制建设工程投资估算、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招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