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7月2日山东省人民政府令第262号公布根据2018年1月24日山东省人民政府令第311号修订自2013年9月1日起施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政府采购行为,提高政府采购质量和效率,保护政府采购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廉政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进行的政府采购,适用本办法。
政府采购工程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货物、服务,采用招标方式采购的,适用有关招标投标的法律、法规和规章;采用其他方式采购的,适用有关政府采购的法律、法规和本办法。
第三条政府采购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实行监督管理与操作执行相分离的管理体制。
第四条政府采购应当有助于实现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