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0年5月22日厦门市人民政府令第90号公布根据2015年12月30日厦门市人民政府令第161号公布的《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市政府规章的决定》修改)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建设工程设计招标投标的管理,提高设计水平,确保建设工程质量和提高投资效益,保护招标投标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厦门市建筑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进行建设工程设计招标投标活动,必须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建设工程设计招标投标应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合法、择优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第四条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市建设工程设计招标投标的监督管理,可委托其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机构具体实施建设工程设计招标投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