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2年5月21日厦门市人民政府令第102号公布根据2010年7月28日厦门市人民政府令第139号公布的《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修改部分市政府规章的决定》第一次修改根据2015年12月30日厦门市人民政府令第161号公布的《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市政府规章的决定》第二次修改根据2018年9月30日厦门市人民政府令第174号公布的《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部分市政府规章的决定》第三次修改)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工程建设质量的监督管理,保证建设工程质量,保护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厦门市行政区域内建设工程质量的监督管理适用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建设工程,是指建筑工程、土木工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