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6月15日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302号公布2015年12月28日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341号第一次修订2019年11月10日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380号第二次修订自2012年8月1日起施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各级人民政府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以下统称行政机关)公开政府信息的活动,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政府信息,是指行政机关在履行行政管理职能过程中制作或者获取的,以一定形式记录、保存的信息。
第三条政府信息公开应当遵循公正公平、真实准确、及时便民的原则,切实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
行政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