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国资监督字〔2019〕10号
山东省国资委关于印发《山东省省属企业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
各市国资委,各省属企业:
《山东省省属企业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实施办法(试行)》,已经省国资委党委第352次会议研究通过,现予以印发,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山东省国资委
2019年10月12日
山东省省属企业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实施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省属企业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工作,进一步完善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制度,建立健全权责清晰、约束有效的经营投资责任体系,落实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责任,有效防止国有资产流失,根据《公司法》《企业国有资产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国有企业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