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府办〔2021〕36号
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关于促进城市消费的若干政策措施》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省商务厅反映。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1年10月23日
关于促进城市消费的若干政策措施
为落实全省贸易高质量发展大会精神,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国际消费枢纽建设,加快培育完整内需体系,进一步优化消费供给,释放消费潜力,增强消费动能,提振消费信心,全面促进消费,制定以下政策措施。
一、壮大市场主体
1.积极培育优质零售、电商平台、品牌运营企业和邮政快递龙头企业,设立全球总部、地区总部、功能型总部、采购中心、结算中心、航空快递货运枢纽、大型快件分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