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政办〔2018〕40号
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委、办、厅、局:
《青海省国有企业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办法》已经省政府第2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8年3月30日
(发至县人民政府)
青海省国有企业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障全面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完善国有资产监管体制,规范国有企业违规经营投资资产损失责任追究,确保国有资产安全和保值增值,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和改进企业国有资产监督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的意见》(国办发〔2015〕79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国有企业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制度的意见》(国办发〔2016〕63号)和《青海省人民政府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