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企业产权交易管理暂行办法
陕西省企业产权交易管理暂行办法
入库时间:1998-09-06|字体:| 下载收藏 语音播报
  来源:国资数据中心
陕西省人民政府令第50号

第一条为优化资源配置,培育和发展产权交易市场,保证产权交易依法、有序进行,促进资本的合理流动,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企业产权交易是指企业出资人将财产所有权及相关财产权利通过市场有偿转让的行为。企业产权包括:

(一)非公司制企业的整体产权或部分产权(含有形资产产权、无形资产产权及财产使用权等);

(二)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的国家股或法人股权;

(三)法律、法规认定的其他产权。

第三条国有产权的出让方必须是政府授权的投资机构或国有资产经营机构,以及经批准转让产权的国有企业、事业和其他单位。

第四条企业产权交易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

(二)自愿平等、公 ……
继续阅读(剩余:80.31%)
请登录后识别阅读权限!

扫码在手机上打开本文
DN:N02071220230310N
© 2003-2024 国资数据中心  版权所有   未经许可,均不得转载有    网安备5101900200169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