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国资通法规〔2019〕158号
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贵安新区管委会,各县(市、区、特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国有企业:
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将《贵州省国有企业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暂行办法》印发实施,请各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各国有企业,按照本办法规定贯彻执行。
2019年7月17日
贵州省国有企业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全面深化我省国有企业改革,规范国有企业经营投资行为,提高国有企业运行质量和经济效益,深入推进依法治企,完善国有资产监管体制,防止国有资产流失,根据《企业国有资产法》《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和改进企业国有资产监督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的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