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国资企改字[2018]44号
关于印发《江西省国有企业办教育医疗机构深化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设区市人民政府、省直有关单位、各省属集团公司:
经省政府同意,现将《江西省国有企业办教育医疗机构深化改革的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省国资委 省编办 省教育厅
省财政厅 省人社厅 省卫计委
2018年2月22日
江西省国有企业办教育医疗机构深化改革的实施意见
加快剥离国有企业办社会职能是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重要内容。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中发〔2015〕22号)、《国务院关于印发加快剥离国有企业办社会职能和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发〔2016〕19号)、国务院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