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区)党委和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党工委和管委会,省直各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中发〔2015〕22号),深化我省国有企业改革,实施创新驱动,注重从供给侧发力,加快产业转型升级,促进国有资本保值增值,提高国有经济竞争力,放大国有资本功能,实现国有企业做大做强做优,切实增强国有经济活力、控制力、影响力和抗风险能力。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明确目标任务
(一)主要目标。到2020年,国有企业改革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取得决定性成果,国有企业市场主体地位更加凸显,与市场经济相融合的现代企业制度全面建立;以依法治企为核心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基本形成,适应市场竞争的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管理体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