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属企业:
根据《国务院关于改革国有企业工资决定机制的意见》(国发〔2018〕16号)《省政府关于改革国有企业工资决定机制的实施意见》(苏政发〔2018〕145号)精神,省国资委结合省属企业实际,研究制定了《江苏省省属企业工资总额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执行。
江苏省国资委
2019年8月8日
(此件主动公开)
江苏省省属企业工资总额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建立健全与劳动力市场基本适应、与企业经济效益和劳动生产率挂钩的工资决定和正常增长机制,增强企业活力和竞争力,促进企业实现高质量发展,推动国有资本做强做优做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国务院关于改革国有企业工资决定机制的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