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财资产〔2024〕6号
省级各行政事业单位:
为加强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规范国有资产处置行为,我厅研究制定了《浙江省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浙江省财政厅
2024年1月19日
浙江省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办法
为规范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行为,维护国有资产安全和完整,根据《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38号)等有关规定,结合省本级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适用范围和原则
(一)本办法适用于省级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监察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和各民主党派机关、群团机关及执行政府会计准则制度的事业单位(以下简称“行政事业单位”)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