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
《昌都市碳达峰实施方案》已经昌都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抓好贯彻落实。
2023年11月14日
昌都市碳达峰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见》(中发〔2021〕36号)、《国务院关于印发2030年前碳达峰行动方案的通知》(国发〔2021〕23号)决策部署,按照自治区党委、政府及市委、市政府关于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要求,结合《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西藏自治区碳达峰实施方案的通知》(藏政发〔2023〕17号)文件精神,根据《昌都市国家生态文明高地建设实施方案(2022-2026年)》“结合实际制定我市碳排放达峰行动方案,成立昌都市碳达峰碳中和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