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地区各国际货运代理企业:
按照《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4年度国际货运代理相关工作的通知》(商办服贸函〔2024〕295号)要求,根据商务部《国际货运代理企业备案(暂行)办法》(商务部令2005年第9号)文件规定,凡于2024年1月1日前依法注册并已备案(法人备案或分支机构备案)的国际货运代理企业,需于2024年4月30日前,完成上一年度国际货运代理企业业务备案工作。
业务备案具体程序如下:
一、各国际货运代理企业登录商务部业务系统统一平台企业端(网址:https://ecomp.mofcom.gov.cn/loginCorp.html)填报业务备案(表三)(填报数据应为2023年度企业业务情况)。
填报提示:登录商务部业务系统统一平台后,在应用名称里选择“国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