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人大常委会
江苏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风险管理条例
(2024年5月29日江苏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通过)
第一条为了加强生产经营单位安全风险管理,推动安全生产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从源头上防范化解安全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生产经营单位安全风险的辨识、评估、管控、报告等工作及其相关监督管理,适用本条例。国家对电力、铁路、民用航空等行业领域的安全风险管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本条例所称安全风险,是指生产经营活动中固有的危险源或者危险有害因素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可能性及其后果的组合。
第三条安全风险管理应当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实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