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关于进一步优化完善房地产政策促进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
成都市关于进一步优化完善房地产政策促进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
入库时间:2022-05-31|字体:| 下载收藏 语音播报
  来源:国资数据中心
成都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进一步优化完善房地产政策促进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

成房领办发[2022]2号

各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现将进一步优化完善房地产政策促进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有关措施通知如下。

一、在我市中心城区(青白江区、新津区除外,下同)新购买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的,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购房人具有拟购房所在限购区域户籍,或户籍不在拟购房所在限购区域但在当地连续缴纳社保12个月以上。

(二)本市户籍居民两人及以上家庭在中心城区范围内拥有1套以下(含1套)自有产权住房,或本市户籍居民成年单身家庭、非本市户籍居民家 ……
继续阅读(剩余:48.97%)
请登录后识别阅读权限!

扫码在手机上打开本文
DN:N23304420240305N
© 2003-2024 国资数据中心  版权所有   未经许可,均不得转载有    网安备5101900200169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