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政办发〔2023〕54号
各县、自治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有关单位:
《关于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若干措施》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2023年12月4日
关于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若干措施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重要决策部署,扎实做好保交楼、保民生、保稳定工作,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促进全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23年推动经济稳进提质政策措施的通知》(云政发〔2023〕2号)精神,结合临沧实际,制定以下措施。
一、调控土地供应
(一)合理安排供地计划。加强房地联动,根据商品房去库化周期,合理确定商品住宅用地供应量。去库化周期在6个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