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政办规〔2023〕14号
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
《在行政管理中实行信用报告和信用承诺的办法》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3年11月13日
在行政管理中实行信用报告和信用承诺的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推进全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高质量发展,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经济秩序,积极探索行政管理新路径,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的指导意见》《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高质量发展服务促进形成新发展格局实施意见的通知》和《江苏省社会信用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江苏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