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政发〔2019〕11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宝鸡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实施办法》已经市政府2019年第8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宝鸡市人民政府
2019年6月20日
宝鸡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实施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和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维护国有资产的安全完整,优化国有资产配置,提高资产使用效益,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公共财政要求的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体制,保障行政事业单位履行职能,促进各项社会事业发展,根据《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陕西省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实施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结合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