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财办采资〔2017〕169号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配置管理,优化资产结构,提高国有资产使用效益,构建节约型政府,根据《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第35号令)、《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第36号令)、《陕西省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实施办法》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配置管理活动。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的省级行政事业单位是指省级党委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各民主党派机关、参照公务员管理的社会团体和各类省属事业单位。
第四条本办法所称的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配置是指行政事业单位为保证履行职能的需要,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规定的标准 ……